抓实抓细基层党建知识3:基层党支部如何优化发展党员流程
富源县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 章锋
2025年9月4日 星期四
基层党支部是发展党员工作的“第一道关口”,必须严格遵循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紧扣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总要求,把好每个环节、压实每项责任,确保发展党员流程规范、质量过硬。
一、第一阶段:申请入党,筑牢“源头基础”
重点是“主动引导、及时对接”。
1.接收申请书。对主动提交《入党申请书》的同志(年满18周岁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、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)。若发现优秀分子(如业务骨干、青年代表、先进模范)未提交申请,支部书记或委员可主动谈心谈话,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,引导其自愿申请。2.1个月内谈话,党支部书记或指定的支部委员,需在接收申请书后1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,重点了解其入党动机、对党的认识、个人经历和现实表现,同时说明入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,记录谈话情况并存档。3.建立申请人台账,对所有申请人,按“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申请时间、谈话时间、现实表现”等要素建立台账,动态跟踪其思想和工作变化,定期(每季度)进行思想引导。
二、第二阶段: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,严把“初步筛选关”
重点是“优中选优、定向培养”,确保积极分子政治素质过硬、群众基础扎实。推荐与提名(重点环节),确定积极分子前,党支部需通过“党员推荐+群众代表推荐”(即 “双推荐”)方式广泛征求意见,推荐对象须是申请入党满 3 个月、表现突出的申请人。若申请人是流动人员、新业态从业者,还需征求其工作单位(或居住地)党组织、同事(或邻居)的意见,避免“信息不对称”。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召开支部委员会(不能用支部党员大会代替),结合“双推荐”结果、申请人现实表现(如工作业绩、遵纪守法、志愿服务等),集体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若支部委员人数较少(如不足3人),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上级党委备案,确定积极分子后,党支部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》(附推荐材料、谈话记录)报上级党委备案;党委备案同意后,方可正式纳入培养。制定培养教育计划(重点责任),为每位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(需政治素质好、责任心强,且不是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),明确培养责任:每月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1次,了解思想动态;指导其学习党章、党的创新理论(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)、党史等,每季度检查1次学习笔记;督促其参与支部活动(如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),在实践中锻炼;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,形成书面考察意见,存入档案。
三、第三阶段: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,严把“政治审查关”
重点是“承上启下”的关键,需确保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标准,政治上绝对可靠。确定条件与程序,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满1年,且经考察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,方可列为发展对象。党支部需再次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(可通过座谈会、个别访谈、民主测评等方式),同时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小组的意见,形成综合评价材料。召开支部委员会,集体讨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;讨论通过后,报上级党委备案(备案材料需含考察材料、征求意见记录),党委备案同意后正式确定。确定入党介绍人,为发展对象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(培养联系人可继续担任),介绍人职责: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、章程,说明党员义务和权利;指导其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并如实向党组织介绍发展对象的思想、品质、经历和现实表现;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。严格政治审查(必查环节,一票否决)
党支部牵头开展政治审查,审查内容包括:政治立场、政治态度、政治表现(是否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);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(有无违法违纪、失信等记录);道德品质、群众基础;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(需函调或外调,获取相关党组织证明材料)。政治审查必须形成《政治审查报告》,若审查不合格,一律不得列为发展对象。参加集中培训,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委(或县委组织部)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(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),培训内容为党章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培训考核不合格的,暂缓发展。
四、第四阶段:预备党员的接收,严把“大会表决关”
重点严格履行“会议程序”,确保党员充分行使表决权,决策民主合规。支部委员会预审,召开支部委员会,对发展对象的《入党志愿书》、政治审查报告、培养教育材料、集中培训证明等进行全面审查,确认材料齐全、程序合规、条件合格后,决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(重点程序),会前准备:提前3天通知全体党员(含发展对象)会议时间、地点和议题;若发展对象是流动党员,需通知其回支部参会(确不能参会的,需书面说明意见)。会议流程(缺一不可):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个人经历、家庭情况等,宣读《入党志愿书》;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,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;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和意见;与会党员充分讨论(重点谈发展对象的优点、不足,是否符合党员条件);
无记名投票表决: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(正式党员)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,方可进行表决;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,方为通过(反对票、弃权票不计入赞成票)。注意:发展对象本人需参会(特殊情况经上级党委同意可请假,但须书面表达意见);预备党员、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表决权的党员无表决权。上报审批与公示,大会结束后,党支部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《支部党员大会决议》(含应到会、实到会党员人数,表决结果,通过日期)、《入党志愿书》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;上级党委审批前,可根据情况进行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,接受群众监督,若有异议需及时核查。
五、第五阶段: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,严把“验收关”
重点是“跟踪培养、严格考察”,确保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,或及时处理不合格情况。预备期管理(1年预备期,不可缩短或延长)。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,要求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,履行党员义务(如按期交纳党费);指定1-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,每季度与预备党员谈心谈话 1次,每半年进行1次考察,重点了解其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、群众评价,形成考察记录。
转正申请与审查,预备期届满前1个月,预备党员需主动向党支部提交《转正申请书》,汇报预备期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及转正愿望;党支部召开支委会,结合考察人意见、党小组意见、群众反馈,审查预备党员是否符合转正条件(如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、是否遵守党的纪律、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)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转正,流程与接收预备党员类似: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情况→考察人介绍考察情况→支委会报告审查意见→党员讨论→无记名投票表决(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为通过)。特殊情况处理:
需延长预备期的:对不完全符合条件、需进一步考察的,经大会表决可延长预备期(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,不超过1年),延长期间继续考察;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:对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符合党员条件的,经大会表决可取消资格,报上级党委审批。上级审批与材料归档,支部大会通过转正后,报上级党委审批;党委审批同意后,党支部需及时通知本人,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;将《入党志愿书》、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报告、转正申请书、考察材料等整理归档,存入党员个人档案(在职党员存入人事档案)。
六、党支部规范落实的“4个关键纪律”
1.坚持“个别吸收”原则:禁止突击发展、批量发展,每个环节均需“一人一档、一人一议”,确保质量。
2.全程纪实公开:建立“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”,记录每个环节的时间、责任人、结果;重点环节(如确定积极分子、接收预备党员、转正)需公示,接受监督。
3.杜绝“程序空转”:严禁跳过政治审查、支部大会表决、上级备案等关键程序,对材料造假、程序违规的,一律推倒重来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4.关注“结构优化”:重点发展青年、专业知识群体、生产一线工作者,优化党员队伍年龄、学历、职业结构,避免“重数量轻质量”“重熟人轻人才”。
综上所述,发展党员流程,重点是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、把程序规范贯穿始终、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环节”,确保每一名新党员都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,为党组织注入“新鲜血液”。